我市多措施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15-10-22 08:29:08  
  三秋期间,我市多举措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秋作物秸秆还田率90.87%。

  成立3个禁烧巡查组对我市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时巡查;抽调30多名人员组成6个督察组进行分片督察;组成5个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导组,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和短信、微博、微信以及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资源化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法规、政策规定。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层层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到位,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方面,市农机局重点优先补贴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全市上半年补贴资金1735.3万元,设立综合利用项目40个,新增综合利用机具995台,为从源头遏制秸秆焚烧起到了基础性作用。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重点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秸秆资源化利用规模和水平,新密、荥阳、登封等地鼓励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回收业务,打通了秸秆从田间地头到工厂车间的通道。

  统筹安排现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优先支持秸秆产出大县、大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先进地方,优先支持秸秆利用量大、经济效益好、有示范推广作用的企业。

  对焚烧秸秆现象,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发现一个县(市)区出现第一个焚烧火点时按100万元上划财力,发现第二个焚烧火点时按200万元上划财力,发现第三个焚烧火点时按400万元上划财力;若发现大面积没有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每亩按20万元上划财力。处罚扣拨资金用于奖励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先进县(市)区。

(编辑:白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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