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开展“生物安全法进企业” 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郑州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  时间:2024-07-23 16:25:22  

深入落实2024年市农业农村系统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积极响应法治教育进万家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主题活动,市防检中心普法志愿者服务723日到中牟县部分养殖企业,成功举办了一场生物安全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养殖企业对生物安全的重视,增强其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活动现场,法治教育进万家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宣传条幅醒目地悬挂在企业显眼位置,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志愿服务为养殖企业精心准备了生物安全法手册。手册内容详实,着重向养殖企业介绍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在生物技术的合理应用方面,明确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企业在利用生物技术时,必须遵循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其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无害。手册还详细说明了防范生物恐怖袭击的重要性和法律要求,提醒养殖企业要增强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另外,在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方面,手册详细解读了企业在疫病监测、报告、防控等环节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调养殖企业应建立健全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养殖环境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为了增强活动效果,更好地满足养殖企业的实际需求,活动特别设置了现场答疑环节,促进了志愿服务队养殖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

我们养殖场在引进新的养殖品种时,需要注意哪些生物安全方面的问题?养殖企业负责人率先提问。

志愿者耐心解答:在引进新的养殖品种时,首先要对其来源地的疫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同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检疫和隔离观察,确保新品种不带入病原体。此外,还要考虑新品种对本地生态环境的适应性和潜在影响。

另一位企业员工问道:如果我们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的症状,应该怎么做?

志愿者回应道:一旦发现疑似症状,必须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在等待专业人员前来诊断和处理的过程中,不得擅自转移、出售或处理患病动物。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

现场答疑环节气氛热烈,养殖企业的工作人员纷纷提出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与生物安全法相关的问题,均得到了详细、专业的解答。通过这种互动,不仅解决了企业的困惑,也进一步加深了他们对生物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此次生物安全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养殖企业的高度认可和积极响应。企业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和遵守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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