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6〕6 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豫牧发〔2026〕193 号)文件精神,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生猪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在总结借鉴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对《郑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郑农〔2024〕65号)进行修订完善,形成《郑州市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公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反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7日至8月5日。
联系方式:郑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管理处0371-67178933
电子邮箱:zzsxmjxm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