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到郑州市开展《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委法规信访处  时间:2020-05-25 17:33:12  
为做好《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5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申延平、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带队到荥阳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樊惠林陪同调研。

调研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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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5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申延平、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带队到荥阳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樊惠林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郑州昌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王村镇司村村、汜水镇南屯村进行实地调研,并与企业负责人及乡镇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治理等情况。在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荥阳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的汇报,征求了荥阳市委组织部、农委、司法局、商务局、城管局等八个部门及汜水镇、毛寨村和企业代表对河南省乡村振兴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强调,《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出台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意义重大,能起到较好的保障作用,可以把我省乡村振兴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调研组要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起草要做到务实管用,要有刚性约束条款,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结合我省人口大省、粮食大省实际情况及在中央提出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河南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我省发展特色;要立足当下,解决好眼前问题,又要具有前瞻性,能解决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相信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起草出台一部高质量的《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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