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65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水毁农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347号)文件精神,郑州市农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巩义市呈报的Ⅰ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和2022年度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同意在巩义市建设Ⅰ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和2022年度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对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9日— 2022年6月14日,公示期5天。
监督电话:67186619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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