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时间:2011-08-30 10:40:00  
郑农办〔201136
各县(市)、区农委,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的通知》(豫农计划〔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工作。
  市农委成立由主管领导带队,科教处、计财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共7人组成的验收组,将于4月中旬开始对我市2007年至2009年度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名单以及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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