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
来源: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时间:2011-08-30 10:24:00  
各县(市)、区农委,委属各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和都市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努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全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突出一条主线,实现两个确保,建立三全机制,完善四个体系,抓好五项工作。即:以巩固发展“郑州模式”,着力提高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主线;努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建立农产品生产管理全过程、检验检测全覆盖、监督管理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应急管理体系;重点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追溯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市全年蔬菜、水产品、水果抽检数量分别达到120万批次、2万批次、13万批次,农(渔)药残留检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质量安全合格率分别达到95%、97%、98%。
  2、全年新增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个、面积0.5万亩。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36个。
  3、中牟县、新郑市、荥阳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实现“双认证”。全市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自检室的运转率达到80%。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点10个。
  4、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成从产地到市场(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1个。
  三、重点工作
  (一)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在巩固完善原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2011年新增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面积0.5万亩,总面积达到4万亩。示范基地必须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建设,遵照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生产,做好生产记录,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严格质量自检把关工作。实行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制度,基地上市农产品要出具产地或检测合格证明,做到证明随货走,信息可查询,在全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尽快增加“三品一标”总量规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满足人们消费需求,2011年新增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6个。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后的监管工作,加强生产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不断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建立“市级为龙头,县级为骨干,乡级为补充,自检为基础”的检测检验监管体系,检测网络达到“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要抓住国家新一轮加强市级检测检验体系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建立完善和充实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功能,中牟县、新郑市、荥阳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实现“双认证”,全市新建的农技推广中心区域站都必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自检室的运转率要达到80%。加强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监管,继续委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每年不少于四次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例行监测,重点是对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重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和种养殖大户的生产基地进行检测,同时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要求,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基地等进行监督性抽查,检测结果向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反馈,适当时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每月对本辖区生产基地至少监测一次,检测结果要向县(市)、区政府和产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反馈。市、县(区)例行监测和检验中,发现高剧毒农药超标的,必须向市农委报告,并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三)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今年4月份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继续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进行重点整治,开展种植业产品、水产品、“三品一标”产品和农资打假4项整治行动。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和春、秋农时关键季节,也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突出投入品监管,切实解决甲胺磷等5种高剧毒农药在种植业产品上使用和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在水产品上使用问题。要通过专项整治,强化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查处曝光、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等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今年在专项整治、例行监测和日常监管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也无论是哪个部门,发现高剧毒农药超标、储存、销售、使用的,都必须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从严处理,杜绝高剧毒农药的使用,保持我市农业生产环节的无公害生产环境,使蔬菜、水产品、水果、“三品”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5%、97%、98%、98%,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四)加大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推进力度。按照“完善市县、延伸乡镇、重在基地”的原则,坚持“准入”和“准出”两手抓,巩固市级市场准入基础上,大力推进完善各县(市)、区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监管关口前移,重点放在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立乡级、村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检体系,凡农产品上市前都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入流通环节。农产品基地准出工作必须做到“七有”、“三统一”,即:一要有专人检测检验;二要有速测仪器,凡出必检;三要有包装标识或产地证明,能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四要有质量检测报告;五要有产地准出登记;六要有产品生产标准或技术操作规程;七要有生产记录。对农产品病虫害实行统防统治,做到统一购药,统一存放,统一防治。2011年全市所有标准化示范基地必须实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关键是在巩固、完善、提高上下功夫,要扩大准入种类,增加抽检数量,拓展监管范围,重点做好外埠农产品索证索票和整车“逢进必检”工作,做好乡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社区市场、马路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能留下监管死角。要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加大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新增监控点10个,总体达到40个以上。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成从生产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网络。今年先搞一个试点,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及市场销售各环节,实行条码和电子信息查询制度,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使农产品从田间生产到餐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信息记录,都可凭条码查询来源,努力做到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标识,流通有证明,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尽早防范和尽快处理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反应要快。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二是处置要依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事,既不能推诿,也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要把握好度,反应不过头,处置不过度。要坚持个案处置,不要随意放大品种和范围,坚持是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防止事态扩散和放大。三是预警要超前。对一些高风险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总之,预防要早,反应要快,处置要得力,后续要跟进。通过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各个突发事件,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到位。各县(市)、区都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郑州市区市场的监管责任,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负责对已经监管的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进行直接检测和监管,对偏僻小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市场及今后新发展的城区市场,均由所在辖区农委负责检测和监管。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各县(市)、区至少有一名中级、两名助理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创建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形象好的检测执法队伍。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配套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落实经费投入,保障工作需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里明确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产基地建设、检测检验体系建设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经费投入”的规定,农业部门要积极与财政、发改委沟通,争取得到最大的支持。一要增加检测检验工作的运行经费,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试剂耗材的购买费用等,把好检测检验关口;二要增加对标准化生产基地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补贴力度,激励企业积极生产和申报“三品一标”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三要配备乡级、村级检测设备和人员,保证运行费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传播、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注、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兑现。市农委与各县(市)、区农委签订责任书,年底将按照责任书目标严格考核。继续实行对“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补助政策。凡是使用高剧毒农药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将取消补助资格,对发生造成社会较大负面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县(市)、区单位获奖资格。
 
附件:2011年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