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农业生产处  时间:2021-03-05 15:32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公众参与,提高透明度,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4月5日期间,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公众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农业生产处  67170728

电子邮箱:zzsnyscc@163.com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市农委于2021年3月5日至4月5日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农委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向各区县(市)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2021年4月6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条。其中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2条,各区县(市)政府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郑州市林业局提出建议,增加“各地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条件,科学划定,保证质量”。经研究论证,本实施意见第二条已明确提出“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与林业局提出的建议内容和要求基本一致,故不再重复表述,不予采用。郑州市发改委提出建议第七项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放“粮食和储备局”之后。经研究论证,予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