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业农村信息2021年第49期(总第1250期)
来源: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时间:2021-10-28 17:08:38  
●郑州市农委到中牟县查看麦播进度,加快复耕复产
10月21日下午,郑州市农委二级调研员董锐带领委农业生产处、市农技站相关负责同志到中牟县调研小麦种植和田间积水复耕复产工作。
董锐一行首先到姚家镇闫家村查看小麦播种现场,详细了解了小麦种植品种、土壤墒情、播种价格等,并和现场的群众进行了交流。随后,来到韩寺镇胡辛庄查看田间积水情况和复耕复产情况,目前田间积水基本排除,群众正在进行复耕复产,董锐对中牟县前期的复工复产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今后一段时间要利用晴好天气,抓紧进行整地、施肥、播种,不误农时,受灾田块要及时补种上作物而不能撂荒,确保小麦种植面积不减少、规模不降低。
(中牟县农委)
●郑州市农委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培训工作线上视频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数据库的成员信息和文件资料整理、上传平台工作,10月22日,农业农村部政策改革司举办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培训工作线上视频会。郑州市农委组织市农经站相关工作人员、各区县(市)、开发区农经科(站)长和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人员参会。
会议通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成员信息报送情况,河南省数据报送进度名列第一。同时强调了成员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填报的各项指标以及各层级管理员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讲解。
此次培训全面系统地讲解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主要架构和功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填报指标、区县级以上用户操作流程等,解答了自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线以来的各类常见问题。为接下来全市按期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郑州市农经站)
●郑州2个村镇入选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7号),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审核确定了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并在农业农村部官网进行了公示。郑州市2村镇入选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分别是荥阳市高村乡枣树沟村(石榴)、荥阳市广武镇张庄村(石榴)。
(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抗洪救灾获真情 赠送锦旗表谢意
10月20日下午,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相关同志将一面印有“抗洪救灾显大爱,危难时刻伸援手”的锦旗送至郑州市农委党组成员张军峰手中,衷心的感谢郑州市农委全体干部职工在此次“7.20”特大洪涝灾害中给予建中街办事处的无私支援和鼎力相助。
7月份以来,连日的强降水天气,时间长,雨量大,部分区域积水严重,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市农委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了下沉街道防汛救灾办公室,及时与二七区建中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通过电话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受灾情况和救灾需求,认真研判分析任务,紧急筹备街道居民救灾抢险急需物资。共紧急筹备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橡皮艇、消杀药品及设备和食物、饮用水等共计12万余元紧缺物资器材,组织志愿服务队分三批送至对口的下沉街道,分发到抢险岗位和居民手中。
 这场抗击暴雨洪水的战役中,郑州市农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浓墨写下了“责任、担当”四个大字,再一次诠释了“防汛责任重于泰山,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今后,市农委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应有的担当,以实际行动保卫家园。
(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郑州市农委组织开展种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日前,按照《郑州市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郑州市农委种业管理处和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郑州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种子销售门店开展了行政检查。
联合检查组共对随机抽取的36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子销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资格、品种审定、质量管控、广告审查和信息公示等情况。经过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检查,我市种子经营企业整体情况良好,个别企业存在生产经营档案不全、记录不规范、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已经限期要求整改。下一步将对联合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委种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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