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展 “续写雷锋日记”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农委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  时间:2012-08-07 00:09:00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作用,利用网络传播优势,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按照市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近期将组织各单位、机关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展“续写雷锋日记”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3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组织本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利用博客、微博等多种方式续写“雷锋日记”,记录自己以及身边人学雷锋的情况和心得,并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和传播,在广大网民中不断营造学雷锋的浓厚氛围。
  1、日记内容:包括记录本人学雷锋的行动和心得,发现并记录所在单位、及社会上的学雷锋活动和事迹,撰写新时期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体会等。
  2、日记形式:利用网络手段,采取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形成多媒体日记。
  3、日记记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自己的博客、微博续写“雷锋日记”。
  4、交流传播:(1)博客传播: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加入中国文明网“文明博客圈”,同时将日记发布到其他网站的博客。(2)微博传播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积极加入“#续写雷锋日记#”、“#雷锋#”、“#学雷锋#”、“#雷锋精神#”、“#我身边的雷锋#”、“#我心中的雷锋#”等微博话题,对日记内容进行转发、点评。 (3)论坛传播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中国文明网“文明论坛”、人民网“强国论坛”、天涯社区等互动空间,发布和讨论“续写雷锋日记”中的精彩内容。 (4)QQ群交流:各单位加入市文明办建立的“学雷锋”主题QQ群(223784113),交流和发布“续写雷锋日记”活动情况。(5)播客传播:志愿者拍摄身边活雷锋善言善行的视频,上传至中国网络电视台、优酷网等主要视频网站,供广大网友观看。
  三、活动组织
  市农委文明办负责活动协调、联系,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积极参与“续写雷锋日记”活动,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志愿者博客、微博续写“雷锋日记”的内容收集汇总,汇总结果报送邮箱zzsnwcwb@163.com或QQ:178208331。农委文明办将从各单位报送的日记中选取优秀者在中国文明网郑州站(http://zz.wenming.cn)“弘扬雷锋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专栏中刊出。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活动的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结合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广泛动员,壮大队伍。各单位要充分挖掘蕴藏在干部群众中的有生力量,广泛开展动员工作,把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各项安排说明白讲清楚,着力将更多热心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吸纳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农委系统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三)宣传推广,营造氛围。各单位在扎实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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