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
来源:玉屏县纪委  时间:2013-09-15 11:26:00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本,使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从而坚定不移地坚持民主集中制。那么,实现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需要做到以下五点。
  坚持和完善领导制度。首先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其次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最后要坚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全民“中国梦”。
  保障群众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十八大报告提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是要实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让党务、政务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敢讲真话,说真事。
  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一是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二是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三是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四是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五是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维护选举结果严肃性。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要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定》明确提出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时刻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持“六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 “原则一”坚持“四个服从”,即: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也是六个原则中的最基本原则。这也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立足世情、国情、党情,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要发展民主,又要坚持集中;既要鼓励探索,又要稳固根本;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既要完善制度,又要落实到位。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编辑:符超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